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
日前,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创造条件,确保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方案》提出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二是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长效机制,并保持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三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方案》强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 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配套改革,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推行的“i税服务平台”受到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成为全国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
“i税服务平台”今年年初试运行并于7月在内蒙古全区推广使用。该平台借助手机等移动互联网终端,在网上办税的基础上,优化整合现有征纳沟通渠道,打通了包括减税降费在内的各项税收业务与纳税人、缴费人之间的“最后一公里”,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宣传培训、涉税业务咨询、涉税事项提醒、推送红利账单等个性化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已有60万纳税人、缴费人使用“i税服务平台”,占全区有效纳税人的60%以上。
在宣传培训方面,内蒙古税务局通过“i税服务平台”直播等形式开展了6次大规模减税降费宣传培训,培训纳税人和缴费人20万人次,课程回放5万多次,总观看时长达1.55万小时。通过“i税服务平台”直播方式对目标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宣传培训,具有针对性强、效率高、效果好等特点。
在咨询服务方面,“i税服务平台”将大量税收政策集中到一个24小时在线并能自我学习的智能机器人“税小i”中,通过语音或文字咨询问题,“税小i”可以给出较为精准而全面的解答。目前,“税小i”已接受各类涉税咨询1.7万多人次,解答各类涉税问题3.8万多条,准确率达到85.26%。通过持续维护更新服务内容,“税小i”解答问题越来越准,服务越来越贴心。
在精准推送方面,根据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不同需求,以贴标签方式,详细分类,将税收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至纳税人和缴费人手机端。目前,已推送33万余条,使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获取税费业务办理信息,预知风险,做好业务办理规划;使税务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业务办理时限、结果以及风险。目前“i税服务平台”已实现登记、申报、发票、认定、备案、违法处置、优惠政策7类28项业务的提示提醒,提示提醒达114万次。
在尽享减税降费红利方面,内蒙古税务局在“i税服务平台”中专门开发了减税降费红利账单功能,推送红利账单33万多次,使纳税人和缴费人能及时掌握缴纳的税费种、缴纳的税费额和减免的税费额等情况,使纳税人和缴费人更加直观地体验到减税降费红利。
横琴新区发布旅游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适用指引 企业可享15%税收优惠
日前,横琴新区正式发布《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旅游业)适用指引(试行)》。
今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明确将旅游业纳入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在横琴新区注册的旅游业企业将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横琴新区在适用指引的制订过程中特别邀请了澳门大学的专家团队参与。“我们希望通过与澳门高校的合作,将国际化的休闲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更好地引入横琴旅游综合管理体系,并充分挖掘琴澳两地的旅游产业合作潜力,配合澳门建设好世界旅游休闲中心。”该负责人表示。
为了便于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高效、便捷享受优惠政策,今后,在横琴注册的旅游业企业可对照适用指引,自行判别、自主申报享受15%的税收优惠,相关资料则做好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