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广州工信智库”成员机构的通知
政策类型:机构征集
面向对象:本市高校、科研单位、社会组织或企业
政策要点:
一、征集范围:高校、科研院所、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等机构组织,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具备项目立项、评估、研究等资质。
二、入库基本条件:(一)应为在广州市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单位、社会组织或企业。(二)具有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绿色发展、产业集聚等工业和信息化技术领域专业背景和实践项目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行业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三)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3年内承担过市级(含)以上部门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四)具备提供前瞻性、导向性、预警性政策建议的能力。(五)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六)入库条件每三年更新一次。(七)入库后应自觉履行相应的智库咨询等义务和权利。
申报时间:12月13日前
政策网址:
http://gxj.gz.gov.cn/gzgxw/gxwwg/201912/7ba7705e4bc44d7e91e7ac62cdb5a09a.shtml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库(第二批)的通知 政策类型:专家征集 面向对象: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家 政策要点: 一、征集范围:高校、科研院所、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等机构组织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并愿意参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立项、评审、核查、评价、验收等工作活动的专家。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学风严谨。 (二)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含)。 (五)从事专业相关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生产性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产业集聚、节能与环保、规划和自然资源、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工程建设、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工业和信息化技术领域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行业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以上字体加粗的是重点征集方向。 (六)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近3年仍从事该专业领域相关工作。 (七)工作单位为企业且不具备第六点资格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近3年担任市级或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技术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以上职务。2.近3年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 (八)从事财务或审计工作的,熟悉企业会计准则。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含)不受第六点资格的职称条件限制。 (九)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院士、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行业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 (十)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申报时间:12月15日前 政策网址: http://gxj.gz.gov.cn/gzgxw/gxwwg/201911/691bd958e62f48f5bff5ffc14f3beb30.shtml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0年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类型:资金补助 面向对象:港澳初创企业、港澳科技成果来穗转化有关单位、穗港合作研发有关单位 政策要点: 一、支持方向:2020年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专题属市科技计划中的创新环境计划,共包括港澳初创企业补助、港澳科技成果来穗转化补助、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三个支持方向。支持领域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慧城市、新一代信息通讯、新一代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科技。 二、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一)港澳初创企业补助:按照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市财政支持 20 万元人民币。若申报单位此前已获得本市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的项目资助,不得申报本方向。 (二)港澳科技成果来穗转化补助:择优遴选支持不超过30家港澳企业,按照事后补助方式每家给予市财政支持20万元人民币。 (三)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要求的立项项目,按照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所资助的在穗研发费用给予1:1 配套资金支持,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450万元人民币。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17时。 政策网址: http://kjj.gz.gov.cn/gzsi/xxgk_zwdt_tztg_wjgg/201912/6d140fdf5f254b9298f97329bd939c63.shtml 关于开展2019年越秀区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资金补助 面向对象: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 政策要点: 一、申报主体:专利申报地址在越秀区内的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权人或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人。 二、申报条件 对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权人或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人进行资助,第一专利权人(或申请人)专利申报地址必须在越秀区行政区域内,且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注册地址在越秀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2.具有越秀区户籍,或在越秀区工作的个人;3.在越秀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1.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权人:对国内职务发明专利给予4450元/件的资助,对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件的资助; 2.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权人:给予8000元/件的资助; 3.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人:给予8000元/件的资助; 4.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 申报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