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春霞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底,新疆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68.9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3%,人均工资和劳务性收入6640元。
自治区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副处长李宏武介绍,就地就近就业是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大特点。今年,新疆各地纷纷探索转移就业新模式,通过“卫星工厂”“就业工厂”“农村劳务合作组织”等渠道,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93.13万人次,占全区转移总数的72%。
今年新疆加大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推进力度。制定南北疆、兵地协同解决南疆劳动力就业方案,组织10个地州市与南疆四地州建立对接合作关系,搭建南疆劳动力有组织到北疆就业的重要渠道。深化兵地合作,全年有组织季节性转移96.4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3.98亿元,人均5241元,季节性务工成为农牧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
新疆还进一步加强有组织到内地转移就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鲁木齐地区与内地省市加强劳务对接,截至11月底,有组织到内地省市务工经商2.3841万人,其中整建制转移到企业就业1.866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19%。
按照脱贫攻坚转移就业专项行动要求,各地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积极破解就业扶贫难点,全力保障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截至11月底,全区认定零就业贫困家庭11676户,零就业贫困家庭实现转移就业157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