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模范人物榜样引领作用,大力营造乌鲁木齐开拓创新、昂扬向上、加速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氛围,地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地区开展首届“感动乌鲁木齐”十大人物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继承发扬优秀传统道德风尚、推动乌鲁木齐稳定发展、体现新时代精神的先模人物。现公告如下: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模范人物榜样引领作用,大力营造乌鲁木齐开拓创新、昂扬向上、加速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氛围,地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地区开展首届“感动乌鲁木齐”十大人物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继承发扬优秀传统道德风尚、推动乌鲁木齐稳定发展、体现新时代精神的先模人物。现公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
近年来,为乌鲁木齐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做出突出贡献、留下感人事迹的人士。
二、参评条件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特别是在爱国敬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民族团结、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士,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参与“感动乌鲁木齐”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已经荣获全国、自治区道德模范荣誉的人士,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推荐
候选人推荐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各族干部群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县市文明办推荐候选人,也可个人自荐。咨询推荐工作有关事宜,请致电地区文明办问询。
联系人:阿不都吉力力 联系电话:2520127 13909981594
乌鲁木齐地区文明办
2016年12月10日